绘制南海争端出路之地图
来源:海峡时报 http://www.straitstimes.com/the-big-story/asia-report/opinion/story/mapping-way-out-south-china-sea-rows-20140218 原文pdf文档下载: http://news.nus.edu.sg/images/resources/news/2014/2014-02/2014-02-18/ROWS-st-18feb-pA22.pdf
日期:2014年2月18日
作者:罗伯特•贝克曼和克莱夫•斯科菲尔德
翻译:南沙群岛在线 www.nansha.org zt 2014年2月22日 翻译
对于中国如何能在中国南海争端中启动一种模式的转变,两位学者提出了一个新颖的建议:将主权要求的基础设立在最大的争议岛屿上。 这使得它的主权要求符合国际法-并允许与其它声索方联合勘探重叠的区域。
美国负责东亚与亚太事务的助理国务卿丹尼尔•拉塞尔(Daniel Russel)2月5日在对国会听证会外交事务亚太小组委员所作的,要求中国就南海九段线作出明确说明的证词,再次重开了外界要求中国澄清其在南中国海海洋权利主张的呼吁。
拉塞尔先生认为,与国际海洋法一致,所有的海洋权利主张必须从陆地衍生而来。他进一步指出,那些在南中国海上的不是以陆地为基准的主张,比如明显基于中国的所谓"九断线"的主张,都有着根本性的缺陷。
那么,中国是否可以将其海洋主张符合国际法,同时又能保护其在南中国海的合法权益呢?
我们认为是可以的,而且这样做将是对中国有利的¬——因为至少这可能会为对于重叠主张区共同开发的比较严肃的讨论打开大门。
这怎样做到呢?
首先,中国可以将其专属经济区(EEZ)的主张范围限制于那些较大的岛屿上,比如斯普拉特利群岛[译者注:南沙群岛]中12个最大的岛屿。同样的逻辑可以应用到西沙群岛和东沙群岛的最大的岛礁上。
只对较大岛屿的主权主张不会对显著地限制中国的海洋范围。但是将会让这些权利主张更加符合国际法。
诚意
修改后的主张将和九断线地图上含蓄反映出主张有根本的区别。 九断线主张将南中国海的大部分区域划定在中国的控制下,尽管其中很大一部分与南中国海中任何有争议岛屿位置相比,更加靠近周边国家海岸。
北京用延伸至中国大陆1800公里外的U形线来解释其2009年提交给联合国的一张地图中的在南中国海的主张。该地图是基于一张制定于1947年的地图。
U形或九断线一直被许多专家认为是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不相符合。 该公约不承认历史性主张。
根据我们的建议,中国可能主张的较大的岛屿占地总面积仅约2平方公里。但它们都具有植被,在某些情况下还有已经建立的道路和结构。
因此,可以肯定地认为,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允许的"孤岛"定义,这些岛屿原则上有它们自己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
它们不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石",此类岩石而只享有12海里领海。作为"孤岛",他们将被赋予完整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活动权利。
虽然可能出现说,因为只用了较大的争议岛屿来产生专属经济区主张将给中国带来潜在的海域"损失",实际上的影响将是很小的,因为在这些岛屿都互相集中靠近在一起,因此允许一种囊括性的方式来主张专属经济区。
其次,中国可以在南中国海争端中触发一种模式性的转变,如果它要发布地图来表明从这些声称拥有主权的岛屿划出来的专属经济区主张的外部界限。专属经济区将可以从以上这些岛屿的沿海边缘完整延伸到一个的200海里公开海域。
至于那些延伸至朝向亚细安(ASEAN)声索国的陆地沿海或主要群岛方向的专属经济区,中国可以将其专属经济区主张,限定在这些选定的岛屿和周边陆地海岸或"主要群岛"之间的理论上的"等距线":即,中国主张主权的岛屿和属于其他国家的陆地的水中中点。
以往的国际惯例表明,等距线几乎都是在划定的海上岛屿和大陆之间的领土边界时的起点。从岛屿延伸到等距线的专属经济区主张将无疑是一个与海洋法公约一致的诚恳的要求。
但这仍然有可能被其他声索方提出争议。 因为两个原因。 首先,他们将会挑战中国对这些岛屿的主权屿。 其次,他们会争辩,划定大陆海岸线和离岸小岛之间的界限时,国际法院和法庭的做法通常是调整等距线,使得大陆沿海被赋予更大份额的海域。
重叠主张
尽管如此,如果中国采取这条路线仍然有明显的优势。 首先,因为这种说法很可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致,中国不可以再被批评为不依照国际法行事。
其次,如附图所示(上图),从最大的岛屿朝向周围的沿海海岸的全效等距线会在南海中间产生大面积的主张重叠区。
有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区域就是说中国和其他有关声索方将有法律义务尽一切努力进入"实际性的临时安排"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所允许的--比如联合开发的安排。这可能会打开国家间进行谈判,并参与共同开发资源的大门。
此外,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义务,有关国家将不可在重叠主张区域采取任何危害或阻碍海上边界达成最后协议的单方面行动。
如果中国行使该选项,这也将有利于亚细安国家中的声索方,因为它会澄清在南中国海上哪些范围不是重叠声索范围。
等距线与亚细安国家的陆地海岸或主要群岛之间的区域将位于东盟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 他们将有权探索和利用渔业和油气资源。
如果他们默许了对重叠主张区域的联合开发,声索国可以为其行为向其国内选民解释,指出任何此类措施是"不妨碍"他们宣称拥有岛屿主权和不损害任何最终海洋边界协议。 也不是承认任何其他国家的要求的合法性。此外,临时安排,也不会对最终的海上划界协议的任何谈判有所顾及。
总之,如果中国像本文所述这样来澄清其专属经济区主张的话,它会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它是愿意按照国际法规则追求其利益的。
这将有助于恢复信任和信心。 这也将鼓励在重叠主张地区的联合开发安排。
第一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的主任和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所的兼职高级研究员。
第二作者是在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海洋资源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资料来源:转发英文版原文需海峡时报©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许可。 可以通过以上提供的网址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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