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群岛在线官方群规则说明
群号:346102859
《南沙群岛在线官方群规则》
总概
1.本群为南沙群岛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nansha.org/)和南沙群岛论坛(网址:http://www.nansha.org/forum/)所设立官方群。
2.本群设立之目的,在于提供一个渠道供网站与论坛用户对站内相关主题进行交流,对网站和论坛提供补充。
3.本群规则由南沙群岛在线网站和论坛管理成员制订与解释,并适时修改与更新。
细则
4.本群的创建、使用和管理遵守腾讯QQ群服务协议(http://admin.qun.qq.com/create/agreement.html)所订立的细则,及其相关主协议和补充协议《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QQ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
5.群成员加入、退出、管理
- 1加入本群需要身份验证。
- 2本群允许群成员邀请好友加入群,或者由个人用户通过本群群号自己提出加入申请。
- 3群主、群管理员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群成员的加入,推举新成员为管理员,警告群成员在群内不当发言,暂时或者永久性中止群内成员身份等各项管理权限。
- 4对于被中止群成员身份的,如有再次申请加入本群,群管理员可酌情考略是否接受其加入。如因再次违反群规则而被再次中止群成员身份的,可永久中止。
- 5任何用户个体在本群内应该只有唯一身份,不可以重复或者多个身份或QQ号码加入本群。
- 6本群鼓励群内成员注册网站论坛。同时尊重群成员个人隐私。群成员不必透露自己的个人资料等,即可参与群内讨论。但群管理员有权在恰当范围内向群成员询问一些认证信息,比如论坛内用户id,联系电邮地址等,用于确认身份或者其他正当用途。
- 7群成员有权随时退出本群。
5 群管理员的推举、任免与去职
- 1本群对群管理员提出公开邀请加入。
- 2群成员可以自己向群管理员和群主提出申请成为群管理员。群内成员也可以推举群成员为群管理员。
- 3群主和群管理员在讨论达成共识后,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群成员提出的成为管理员的申请。
- 4群管理员可自己提出辞去管理员的要求。如有群主和群管理员做出不当的行为,群成员亦可以对群管理员和群主提出质疑。在群管理团队做出调查达成共识后对相关事件与成员做出相应处理并通报相关方。
6 群内成员行为要求
- 1本群鼓励一个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的群社区标准。鼓励群内自我管理,检查与平衡观点,遵守共识与行为准则,不致滥用群服务。我们的讨论质量取决于群内成员的道德修养、学术水平、与个人诚信。
- 2所有群成员,请遵守腾讯QQ群服务协议第七条的【行为规范】。此处摘要如下:
- 3群主与群管理员在群内的管理服务为志愿性质。恳请各位群内成员对群管理人员保持尊重。
七、【行为规范】http://admin.qun.qq.com/create/agreement.html
7.1【五不准】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行为。
7.2【用户禁止行为】
本服务仅供您个人使用,除非经腾讯书面许可,您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通过任何方式搜集本服务中其他用户的用户名、电子邮件等相关信息,并以发送垃圾邮件、连锁邮件、垃圾短信、即时消息等方式干扰、骚扰其他用户;
(2)通过本服务发布包含广告、宣传、促销等内容的信息;
(3)将本服务再次许可他人使用;
(4)其他未经腾讯书面许可的行为。
7.3【密码保管责任】
您应妥善保管您的QQ号码与密码,若由于非腾讯原因导致您QQ号码被盗、密码遗忘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您无法正常登录QQ号码,您应自行承担QQ号码以及群等相关服务无法使用的责任,但您可以按照腾讯的申诉途径进行申诉,具体以相关申诉规则为准。
7.4【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腾讯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7.5 【违约处理】
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群中的群主、管理员或群成员等违反前述约定或本协议其他约定的,腾讯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相关信息或断开相关的信息链接。同时,腾讯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终止您发布信息、收回QQ号码、QQ群,中止、终止对 QQ号码、群的使用、管理及相关服务、解散群、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邮件及相关数据等的清空等),由您自行承担。
7.6 【对第三方损害的处理】
由于您的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腾讯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7 本群将定期每月备份保存本QQ群内留言,一则错过讨论的人可以翻看讨论历史,以便新加入讨论的成员对于一些讨论和观点不至于缺失于上下文。讨论中的亮点可在每月备份后作一个简短通报。
8 本群规则制定日期为2013年12月29日。欢迎向群内管理人员联系讨论和提出补充和意见。
南沙群岛在线官方群(群号:346102859)
第一次修改日期: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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